来源: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:2023-11-22 16:50
20日,《洛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印发,提出到2025年,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到2025年
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低于每立方米40微克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9.5%,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;
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3.3%,劣V类水体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,伊河、洛河、汝河上游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;
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%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。
开展交通运输清洁行动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我市将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清洁行动,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,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。
到2025年
燃料电池汽车产能不低于5000辆,力争打造千亿级产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。
制定新能源汽车替代激励政策,除有特殊需求的车辆外,各级党政机关新购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,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、环卫车、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到2025年
除应急车辆外,全市公交车、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(含渣土运输车、水泥罐车)、邮政用车、市政环卫用车、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。
加快推进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。新建及迁建煤炭、矿石、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、工矿企业,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。
到2025年
集装箱公铁、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%以上,力争全市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2.5个百分点,火电、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煤炭、焦化、有色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在80%以上。
发展清洁能源
根据安排,我市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。
到2025年
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00万千瓦以上,可再生能源总装机600万千瓦以上,占全市总装机比例超过40%。
同时,我市还将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。
到2025年
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、热处理炉、干燥炉、熔化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。
治理黑臭水体
《实施方案》还提出,把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纳入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,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,坚决遏制返黑返臭。加快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,采取截源控污、清淤疏浚、水系连通、生态修复等措施。
到2025年
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、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。
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
我市将积极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,按照“持久水安全、优质水资源、宜居水环境、健康水生态、先进水文化、科学水管理”标准,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。
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。
2023年年底前完成80%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%整治任务;
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%整治任务;
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。
在黄河流域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,到2025年,建成2个省级和5个市、县级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。
《实施方案》还对优化煤电项目布局、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、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等工作作出详细部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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